【審計報告】鄉郊辦5.3年間僅完成2個小型改善工程 智能公廁試行1月即壞門巿民被困
撰文: 梁薾心
發布時間: 2024/04/24 12:37
最後更新: 2024/04/24 19:04
鄉郊辦獲撥款共10億元,探討和統籌在偏遠鄉郊推展合適的小型改善工程,及推出資助計劃,助本地非牟利機構在偏遠鄉郊,推展多元和創新保育活動或計劃。審計署在最新一份報告指出,鄉郊辦在2018年7月成立後約5.3年間,只完成2個小型改善工程項目,8個則仍在推行中,當中以1,330萬元興建的荔枝窩智能公廁, 試行1月即發生壞門而令巿民被困。
報告指出,截至去年10月,即鄉郊辦成立後約5.3年,鄉郊辦只有10個小型改善工程項目,其中2個已完成,8個則仍在推行,且全數只涉荔枝窩和沙羅洞2個地方。而在2個已完成項目中,有1個項目在目標完成日後1.8個月才完成;8個正推行項目中,則有1個項目在目標施工日後2個月才展開;截至今年1月,有2個項目的工程更尚未展開,分別較其目標施工日期落後7和33個月。
荔枝窩建造新公廁的小型改善工程是已完成項目之一,該項工程本來預算為850萬元,其後因採用智能設施,增加480萬元至1,330萬元,工程於2021年9月展開,去年8月大致完工。但審計署留意到,新公廁在去年11月開始試行運作後,有一名使用者在12月9日被困在內,原因是在控制板上揮手或按下緊急按鈕均無法打開自動滑門。
鄉郊辦表示,經進一步檢討後,已由去年12月21日起停用自動門系統,並把自動 滑門轉換為全手動操作,以恢復公眾對使用該公廁的信心。
延遲發放多筆資助計劃款項
資助計劃方面,鄉郊辦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,共處理78宗申請,當中44宗獲批、34宗被拒,獲批資助總額為2.22億元,但鄉郊辦在諮詢委員會批准或拒絕申請後,需時8至83天,即平均30天,才把申請結果通知申請者。
報告又提到,截至去年10月,鄉郊辦已發放1.23億元資助,但55筆中期款項中,有19筆未能在指明期限內發放,延遲介乎0.1至5.6個月不等。而獲資助者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,提交了151份項目文件,當中有79%獲資助者在首次提交後的13至523天,即平均106天,才獲鄉郊辦通過。
此外,據資助計劃指引,鄉郊辦在每個項目進行期間, 應每6個月至少進行1次視察,而視察報告應在視察後的1個月內擬備。惟鄉郊辦雖然在2019年10月至去年10月期間,就41個獲批項目進行了149次視察,但沒有按時視察其中15個項目,共涉22次視察;在149次視察中,亦有28次的視察報告未能按時擬備,延遲介乎0.1至7.9個月不等 。
審計署建議鄉郊辦採取措施,確保在鄉郊辦設定的期限內向獲資助者發放款項、小型改善工程項目如期展開和完成等。
諮詢委員會延遲第一層利益申報
至於利益申報,諮詢委員會主席和委員須在加入委員會時及其後每年,以書面形式登記個人利益,即第一層申報。截至去年12月,諮詢委員會已就其3屆任期進行5次第一層申報,但報告發現,鄉郊辦在全部5次申報中,均沒有要求委員會主席和3名當然委員,填寫並交回申報表格。
就非官方委員的初始申報,雖有要求在指明限期內填寫並交回申報表格,但分別在第一、第二和第三屆任期開始後的14、15 和123天才發出要求。有部分非官方委員在指明限期後才交回申報表格,延遲介乎1至142天不等,甚至僅以電話或即時通訊軟件回覆。
審計署建議規定鄉郊辦人員,適時要求諮詢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申報利益,並加強措施,確保諮詢委員會主席和所有委員均按照相關規定,在加入諮詢委員會時及其後每年,透過妥為填寫標準申報表格適時申報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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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薾心